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共招聘专技岗50人。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海口市引进合作办学相关薪资待遇,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学校配备食堂,为老师提供宿舍,为条件优秀者提供周转住房。学校依托人大附中联合总校领先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平台,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个人潜能的空间,实现个人专业持续提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科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要求
(1)能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3)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三学年(含)以上的岗位相应学科学校任教经验。任职经历以年度考核表、合同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需有对应的社保记录);
(4)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一学年(含)以上的相应学科学校任教经验。任职经历以年度考核表、合同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需有对应的社保记录);
(5)应聘高中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需有相应学科毕业年级一学年(含)以上的相应学科学校任教经验(技术岗位除外)。任职经历以年度考核表、合同或学校出具的证明为准(需有对应的社保记录);
四、其他相关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者登录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官方网站(www.hr-sbfc.com)填写报名表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7日24:00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一切后果自负。报名材料不退还。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2)教师资格证;
(3)职称资格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考生承诺书(附件2);
(7)同意报考证明(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见附件3);
(8)任职证明(详细要求见附件1,模板见附件4);
(9)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10)个人获奖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本次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面试:说课或模拟授课、专家问答;
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教师职业素养等。
考试结束后,当出现某一岗位未能满足计划招聘人数时,可以从同一学科高一学段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即小学教师岗位可从初中同一学科教师岗位中调剂,初中教师岗位可从高中同一学科教师岗位中调剂。调剂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调剂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官方网站公布。
1.体检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员。
2.考察和档案审查
进入考察阶段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考察(含业务考察和档案考察),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考核,同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并审查个人档案。未通过考察或档案材料审核有问题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对由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视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海口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海口市教育局官网、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62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