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及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随时关注。
每个岗位按照规定的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人数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包括考生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在本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面试由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发布,请随时关注。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从报名、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及面试安排、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考生如对已经公布的本人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四)公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
(五)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前往路线。考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身份查验等工作。
(六)本次招聘结合实际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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