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大兴区教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30个,计划招聘教师40人。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市地区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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