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盲人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北京生源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社会人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教师类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为:“资格复审+姓名”。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资格复审系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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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盲人学校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调档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对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报名咨询电话:010-88444294
北京市盲人学校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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