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我省进一步优化了“三支一扶”计划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放宽招募条件。取消了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招募限制;二是实行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特殊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明确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聘用条件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同时,在上述地区连续服务 4 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值得一提的是,“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可按规定在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参加职称评定和自主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及时纳入高校毕业生成长计划跟踪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