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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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 负责案场形象岗的日常站岗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安全。
2. 遵守公司制度,服从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岗位要求:
1. 男性,身高180cm,外貌形象良好。
2. 有案场工作经验。
3. 需自备黑皮鞋,黑皮带,提供体检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4. 能接受每天站立工作5个小时。
薪资待遇:试用期4700元/月,转正5100元/月,每月休息4天。
工作地点
地址:重庆渝北区重庆渝北区保利拾光年


职位发布者
刘老师HR
重庆振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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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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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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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街道81号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