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